主管说:“上次就是这样做的,你照着做就行。”
同事点点头,回去才发现:这次交付时间更紧,资料少了一半,使用成果的人也换了。他想调整,又不知道哪些地方能自己决定。
最后,他交出一份很像上次的材料。主管看完说:“情况都变了,你怎么还照搬?”
这个假设场景让人有点委屈:交办时要求照做,验收时又期待判断。那些没有说出来的条件,究竟应该由谁发现?
早在 1920 年代,玛丽·帕克·福利特就在讨论类似的问题。她的《命令的给予》(The Giving of Orders)后来收入《动态行政》等文集。[1] 今天读它,仍能帮助我们重新看一次“把活交出去”这个动作。
周三交、五页以内、按上次格式。
支持什么决定?限制在哪里?哪些能自己定?
“因为我要求”之外,还有什么依据
假设你让同事准备一份内部服务问题分析。
你说:“周三给我,五页以内,按上次的格式写。”对方知道了日期、篇幅和格式,却未必知道你准备用它做什么。
如果这份材料是为了让周四的会议选出一项优先改进事项,事情就更具体了:需要能够比较几个问题,说明影响,并附上可信的例子。上次的格式是否够用,也可以据此判断。
再假设,同事发现现有记录无法支持其中一个结论。如果他只知道“按上次的格式”,就可能努力把空格填满;如果他知道材料要支持的决定,就更容易提出一个有价值的问题:“这项证据不足,要先补资料,还是明确标出不确定性?”
目的被说出来之后,执行者才有机会围绕同一件事作判断。主管也更容易分辨,对方提出调整是在回避要求,还是发现了自己尚未看见的限制。
共同看事实,仍然需要明确谁来决定
这里有一个容易误会的地方:一起研究任务,并不表示每个人都拥有相同的决定权。
对这份分析,同事可能可以决定分类方式和材料结构;是否追加投入、调整其他部门的工作、对外作出承诺,则可能仍须由相应负责人决定。
“你看着办”没有自动交代这些边界。如果同事每改一个小地方都得请示,他难以运用判断;如果他误以为所有事情都可以自己定,又可能作出超出职责的承诺。
因此,把事实和理由说清楚,还要配上实际可用的决定空间。需要主管处理的资源和优先级冲突,也不能随着任务一并含糊地推给执行者。
这些是把福利特的思想放回今天工作后的应用,并非她原著中的授权模板。9 月 24 日的《任务布置与授权》课,会把它落实到一份具体任务里。
让对方有机会说出他看见的任务
你说完以后,对方回答“明白了”,只能说明谈话暂时结束。
如果他接着说:“我先把问题按影响分类,选两条原始记录试一下;但这部分数据还拿不到,需要你帮忙协调。”你就能听见更多:他怎样理解成果、准备怎样开始,又在哪里缺少条件。
这时若发现双方想的不是一回事,还来得及调整。比起等成品交上来再说“你理解错了”,这段往返往往更有价值。
课前只留一个问题:想起一件你准备交出去、或者上次交得不太顺的工作——当时有哪些要求,你觉得“不用说他也应该知道”?
不必另写预习作业。带着这件事来上课,我们再一起把它说清楚。
资料与延伸阅读
- Mary Parker Follett Foundation:福利特著作目录。可查《命令的给予》及收录文集。
- Mary Parker Follett, The Giving of Orders 原文节选:The Law of the Situation。本文依据福利特原文部分作意译,未采用网页编者的政治评论;使用“1920 年代”定位其历史背景,不混同演讲、初刊与后续文集版本日期。
本文服务分析案例为假设;决定边界、执行者复述与课前问题为本次课程衔接设计,不作为福利特原话或实证研究结论。